警示
圓形符號露馬腳
前不久,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反映該區珀玕鄉筆村村下熊組小組長熊某的問題線索,“我要反映熊某在路燈安裝工程中違規套取資金的問題……”
經分析研判,區紀委監委決定成立核查組深入下熊組進行核實。工作人員在查閱該組相關工程項目資料后了解到,2020年10月,下熊組采購LED路燈36盞,每盞單價1680元,總金額60480元。僅從賬目和財政撥付憑證看,并不存在問題。
“難道是群眾舉報有誤?”面對初步調查結果,核查人員有些疑惑。
經組里討論,決定調整核查方向,一路人員前往路燈銷售商某公司調閱相關財務資料,另一路人員到市場了解同類型路燈的價格。
核查人員在路燈銷售公司查閱下熊組路燈采購合同時發現,該組的付款金額處標有圓形符號,而其他路燈采購合同則沒有類似標記。
核查人員進一步查閱收支憑證發現,下熊組路燈銷售實際入賬金額為46080元,比合同金額少了14400元。
“這個符號是什么意思?”“實際入賬金額少于合同金額,虧本的買賣你們也做?”……面對核查人員一連串的追問,該公司負責人嚴某支支吾吾。
核查人員引導心存顧慮的嚴某放下思想包袱,如實向核查組說明情況?!奥窡粽鎸崋蝺r為每盞1280元,是下熊組小組長熊某安排我將每盞路燈單價虛增400元后簽訂合同,為方便會計掌握情況,所以在合同上做了特殊標記?!?/p>
另一路核查人員走訪多個正規燈飾市場也證實,下熊組支付的采購價格高出同款路燈市場售價近400元。
至此,熊某虛增路燈單價套取資金的問題浮出水面,核查人員決定找熊某談話。
“村小組實施的路燈安裝工程程序規范,手續完備,絕對沒有弄虛作假……”一開始,熊某言之鑿鑿。當核查人員出示嚴某公司的收支憑證后,面對事實和證據,熊某無從狡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后,他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原來,2020年,熊某利用村里實施路燈安裝工程之機,與嚴某私下協商,將每盞路燈單價虛增400元后簽訂工程合同。嚴某將虛增單價所得14400元返還給熊某用以支付村小組其他費用支出。
根據調查結果,經珀玕鄉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熊某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套取的14400元也被悉數追繳。
東鄉區紀委監委堅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督促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在全區開展違規套取農村小微工程資金專項治理,探索村組“三資”信息化規范化管理監督試點,強化對村組“三資”的監管審核,進一步規范決策、健全制度。(通訊員 舒利光 鐘天明)